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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治污力度 创新政策制度 浙江饮用水源更清洁

2012.12.03

  记者从不久前召开的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暨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全省水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1年,浙江省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比2010年削减了2.81%、2.55%,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12%、142%。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4.2%、13.8%。

  强化硬件建设 提升能力保障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实现了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率先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目前,全省共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28座,日处理能力达959万吨,548个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72.7%。

  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全省建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82个、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81个、废水重点源在线监测装置1887套。

  至2010年,全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已基本清除,钱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砂石码头全部拆除。

  到2011年底,全省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达509个,法定水源创建比例达100%,受益人口3300多万。

  在强化基础硬件建设基础上,浙江省还加强了环保自身建设。“十一五”以来,85个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验收,54个县(市、区)设置了168个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环保派出机构。

  实施污染整治 倒逼产业转型

  浙江两轮“811”行动计划确定的水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均顺利实现,共完成27个省级、75个市级环保严控区和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

  全省关闭了85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淘汰了3000多个制革转鼓,淘汰了全部造纸草浆生产线和所有味精发酵工程。全省27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中,关闭了211家,其余62家得到改造提升。

  为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浙江出台了化学原料等9个行业的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全面开展了铅蓄电池等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整治提升,并在印染、化工行业普遍实行中水回用和污染集中处理。

  在加快工业污染整治的同时,浙江还着力推进农业污染治理。

  到2011年底,全省完成1.4万个规模化养殖场的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过万亩,实施农药减量增效工程面积3806.5万亩。

  到2011年底,全省54%的村庄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钱塘江上游、太湖流域和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28个县(市、区)集中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善政策制度  提供持久动力

  环保政策制度创新不断推进,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注入了持久动力。

  ――“十一五”以来,浙江省累计颁布实施地方性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18部,制定实施地方性环境标准3项和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9个。现行40部地方性环境法规和规章中,超过1/3与水环境保护直接相关。

  ――率先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到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已有11个市的45个县(市、区)进行了试点,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8000多笔,有偿使用费和交易额超过14亿元。

  ――率先实现了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浙江省强化了各级政府保护辖区水环境质量的法定职责,有效推进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

  ――率先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实现主要水系源头地区省级生态补偿全覆盖,省财政累计安排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持资金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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