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以来,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提出20条具体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促进了党风政风行风的有效转变。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个人顶风作案,存在违规问题。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纪律约束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少数单位和个人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制止纠正。教育部就两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1日至2月7日,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训部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及家属共计44人(其中家属20人)组团赴泰国旅游,发生旅游费用共计307120元,人均6980元,职工费由学校创收经费承担。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责令全额退回全部费用;对主要负责人培训部主任梅德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培训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问题在全校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