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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含油污水渗透自流沟

2014.4.13

  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志强4月13日说,经开挖探坑的方式调查,调查组已查找到了导致水体苯超标的方位。根据环保专家现场初步分析判断,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调查组将对此次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高俊发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标准输水管道严禁穿越毒物污染区,且有严格环境保护规范。“兰州这一条自流沟显然是不符合规范的。”兰州威立雅公司人士称,上述自流沟已服役近60年。

  此前的4月12日,新华社报道称,从兰州有关部门在西固区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造成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的原因已查明,系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的污染源为中石油原油管道泄露所致的说法,遭到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石化)和兰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处的否认。

  水污染影响在持续

  兰州官方通报称,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初步判定,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的形成原因有两个:一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R205A#渣油罐,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罐体破裂造成90立方渣油泄出,其中有34吨渣油跑料未能回收,渗入地下。二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泵B—113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具体数量当时未统计)及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

  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王金生说,初步判断兰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发生泄漏事故后渗入到地下的污染物。自流沟设计寿命到了以后,收缩缝老化,滞留区的含苯地下水通过收缩缝进入自流沟,进而污染到水质。

  与此同时,记者从多位兰州石化人士处获悉,公司运送物料的管道是从地上按架构分布,被污染的自流沟底下没有任何兰州石化的原油和物料管道。

  据检测数据显示,4月13日13时,兰州威立雅自来水厂1号泵房苯含量达2.74微克/升,2号泵房苯含量达1.72微克/升。尽管上述数据相比4月11日8时的160微克/升大幅下降,然而发生苯污染的兰州西固区,随处可见排着长队取水的人群以及部分关闭歇业的饭店,水污染的影响仍在继续。

  “目前西固区自来水依旧未达标,不能饮用,西固区政府正在全力做好居民的用水保障。政府部门会在西固区各小区定点不间断地投放瓶装水和桶装水,以供市民使用。”西固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4月12日下午,记者在发生污染的自流沟现场看到,整个区域已被拉起警戒线,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入内,自流沟位于兰州石化303厂和304厂之间,施工人员在现场挖掘施工。

  兰州石化:与管道泄漏无关

  新华社12日曾报道称,水厂污染系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原油管道破裂所致。但记者在此前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多位兰州石化人士否认上述说法,兰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处人士亦称,官方从未披露自来水污染系兰州石化原油管道泄漏所致。

  兰州自来水污染现场,多位兰州石化工人称水污染事件和兰州石化石油管道泄漏没有关系。因为据公司排查,在污染现场的地底下,兰州石化只有一条污水线与自流沟交叉,但昨天(4月11日)已经挖开查验过,没有发现污染或泄漏。

  “我们运送物料的管道是从地上按架构分布,自流沟下面没有任何石油管道。如果说是石油管道泄露的话,通过检测是能够发现的,而且石油泄漏也不是现在现场的样子。”兰州石化工人称。

  就上述问题,在兰州石化召开内部会议间隙,记者向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求证,兰州石化负责人称,被污染的自流沟区域内并无兰州石化的石油管道。“说我们原油泄漏,我们下面就没有原油管道,至于报道上说有油污,这就不知是什么原因了。”兰州石化多位内部人士表示,政府部门对此正在调查,以政府部门的最终调查为准。

  初判:周边含油污水造成

  对于兰州石化的说法,兰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处相关人士表示,截至目前政府层面尚未完全确定苯污染原因,亦从未披露污染系兰州石化原油管道泄露所致。

  上述新闻处人士称,一切消息以“4·11”事故处理应急小组发布的消息为准,此为官方口径。

  针对官方从未披露污染系兰州石化原油管道泄露所致,但为何不辟谣的问题,上述新闻处人士表示,“这个就没办法回答了,官方的消息来源没有发,媒体报道的就属于个人报道行为了。”对此,记者亦数次致电兰州市委外宣办主任王柠求证,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耐人寻味的是,兰州市委外宣办当天(4月13日)中午发布的消息,称“初步判断此次局部自来水苯超标应是周边油污造成的,目前,周边企业生产装置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调查组正在作更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研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在污染现场,采访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获知,被污染的自流沟1955年安装,为水泥材质,将近60年时间从未更换过。“就没法更换,只有这么一条线,更换的话,市民就停水了。”

  “自流沟”超期服役

  事实上,兰州自来水污染源头的自流沟,使用年限达到60年,可谓超期服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负责人获知,上述自流沟是水泥材质,安装时间可追溯至1955年,截至目前从未更换过。

  然而,水泥材质的管网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0年。“水泥管道的使用寿命是30年至50年。一般都是30年之后就需要采取加固、砌衬等措施。”高俊发解释称,如果超过50年,管道防渗、防裂、抗渗性能会打折扣,无法保证质量。

  与此同时,按照城镇供水有关规定,饮用水自流沟管网严格禁止穿越毒物污染区。事实上,该条超期服役多年的自流沟被化工企业包围,不啻一颗“定时炸弹”。

  “兰州自流沟周围有石化输油管道,是毒物比较强的污染物,尤其是苯,这一条显然是不符合规范的。”高俊发表示。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为保证城镇供水的卫生安全,《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和《城市供水条例》均强调输水管网 “严禁穿越毒物污染区”,要避开毒物污染区。其中,《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规定,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通,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连接,严禁穿过毒物污染区。

  对于给水管网与其他管道交叉的情形,高俊发介绍称,该情形也有严格的安全距离要求,“与给水管线有交叉的管线都是正常的,比如电力电缆、电信管线等,不包括石油化工等有毒高风险管道。”

  

  威立雅的中国“水生意”:高溢价收购拷问系统维护质量

  每经记者 鄢银婵 发自重庆、成都

  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将威立雅推至风口浪尖。

  威立雅水务集团是全球三大水务集团之一,在全球拥有11个研发中心,为世界100多个国家提供服务。自1994年进入中国以来,目前踪迹已遍布中国近一半的城市,市场占有率居于前列。据中国水网统计,截至2013年底,威立雅中国的水处理总能力约1322万吨/日,位列国内第二。

  就是这样一家公司,引起了诸多争论,也让我国市政公用事业中广泛使用的“PPP”模式(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再次为人们所关注。

  近年来,以高溢价并购、金融之手以及附加服务等集合而成的“威立雅模式”给中国水务市场带来了一定冲击。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07年以来,该公司在中国多个城市因污染问题多次受到公开处罚;最新消息显示,从检测出自来水苯超标到消息公布后的10多个小时内,威立雅也被质疑存在迟报行为。对此,威立雅水务集团宣传部长田华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存在拖沓低效的问题,苯的检测较为复杂,花费的时间要长一点。

  记者昨日(4月13日)多次拨打威立雅中国的办公电话,且向其邮箱发送了采访邮件,一直未得到回应。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拨打了威立雅法国总部的电话,对方回应称,现在是周末晚上,明天(4月14日)上班时间请再打电话。

  对于眼下备受关注的用水安全问题,包括绿色和平污染防治组主任杜莎等专业人士均认为还需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兰州的石油化工产业与居民区是混在一起的,这也是全国的普遍现象——石化总是与城市混居,因此政府必须出面从规划方面来调整、监管。”杜莎说。

  此外,杜莎还认为,我国对水务行业的监管,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有交叉,前期建设水利部门监管,随时的上报监测信息又划归环保部,这一机制还需要改革。

  威立雅“污染门”频现

  4月11日中午,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被曝其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苯含量严重超标,当地政府称24小时内不可饮用该市自来水,并切断了该市部分地区的自来水供应,引发当地民众争相抢购矿泉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搜索公开报道发现,威立雅旗下水厂并非首次出现污染事件。

  例如,据 《中国环境报》报道,2013年5月,威立雅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被查到出水粪大肠菌群数超标,海口市环保局于2013年11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成威立雅集团采取有效措施。2012年9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威立雅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威立雅焚烧炉废气多种元素超标,该项违规最终在2013年8月迎来环保部的公开处罚。

  “如果一家公司有一两次因为污染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不能说明问题,但是其在全国各地的项目都相继出现污染问题,就有一定警示意义了,这很可能与公司管理、运营有关。”重庆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张姓教授表示。

  “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水务,均需要建立完整快捷的危机处理预案,并及时上报通报。增加检测频次与危机处理能力,是给水厂提出的新要求。”杜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高溢价收购模式

  1994年底,威立雅正式进入中国;1997年6月,威立雅水务与天津市供水部门签订合同投资3000万美元改造经营凌庄水处理厂,并共同出资成立天津通用水务公司,其中威立雅持股55%,由此开始了它在中国的经营之路。

  1998年和2002年,威立雅相继通过招投标方式介入成都和上海的水务市场。

  “威立雅在中国的投资动作,和其集团的战略以及国内水务市场的变化密切相关。”一名李姓水务投资分析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02年,威立雅水务将国际业务发展的战略中心转移到亚洲,并增加了在华投资比重。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通用水务公司,威立雅持股达55%,成都第六水厂的项目公司中威立雅持股60%,上海浦东威立雅公司中,其也占有50%的股份,均处于控股地位。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认为,这一投资方式与威立雅自身水务运营商的角色定位有所出入,项目融资中资本金部分往往只占总投资的20%~30%,控股方需要承担融资运营的风险。

  2002年后,在国内多个城市的水务投标市场上,威立雅频频出手,并最终成功渗透到北京、深圳、宝鸡、昆明等城市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市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梳理资料中发现,威立雅最终“吞”下部分地区自来水企业股权时,一个明显的取胜方法便是以高出竞争对手报价和资产估值的数倍出价。

  2006年9月15日,兰州供水集团发布针对45%的股权进行公开招标。包括威立雅水务、中法水务、首创股份均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并递交了投标文件,苏伊士和首创的报价分别为4.5亿元和2.8亿元,而威立雅以远高于首创股份6倍的投标价17.1亿元中标,净资产溢价达到280%

  2007年1月,海口水务集团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招商信息,转让净资产为6.3亿元海口第一水务有限公司50%股权,拟转让价格为3.15亿元,首创股份、中法水务、香港中华煤气和威立雅均对海口项目提交了报价。最后,威立雅以超过底标价3倍的价格竞得该部分股权,拿到项目合营公司49%股权;2007年9月,威立雅又以21.8亿元夺得天津市北水业49%的股权转让项目,出价超出净资产3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这一高溢价模式令不少竞争企业公开表态称“怎么算,怎么不赚钱”。

  倾向与金融资本合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梳理威立雅在华脉络时发现,上述在兰州、海口水务市场与其竞标的首创股份时有出现,不过扮演的却是合作者的角色。

  2002年,威立雅水务与首创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资源、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携手和互补,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003年,双方合作成立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随后双方又再次联合成立了宝鸡威创水务运营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威立雅与首创股份的合作不仅仅局限于成立合资公司,成功收购深圳水务公司也是双方合作的项目。而在这场收购大战中,首创股份凭借国企信用获得银行18年期20亿元贷款,承担了29亿多元收购款中的绝大部分,合资公司为此项目所支付的不足10亿元。按照威立雅持股合资公司50%股份折算,其付现的资本还不足5亿元,而正是这部分资金却实现了持股总资产超65亿人民币的深圳水务集团25%股权。

  事实上,类似这种首创股份提供投资资金、威立雅负责运营管理的模式在双方合作的宝鸡、渭南等项目中均有迹可循。而正是其娴熟运作金融资本的能力对其频繁开展的高溢价收购提供了充分支撑。

  类似首创股份的合作伙伴,威立雅在中国还有很多。包括平安信托、中信泰富、光大国际等具有强烈金融背景的企业均一度以合作伙伴的身份一同出现在威立雅多个收购案例中。比如平安信托参与的柳州自来水信托项目、中信泰富参与的昆明、常州的供水项目以及光大国际参与的青岛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

  “水务行业门槛并不高,我国的水务标准也定得不是特别高,我国水务问题出现的问题比较多,关键还是在与要有很好的防范措施。”杜莎表示。

  事实上,正是因为我国水务行业门槛不高,也令威立雅在华选择合作伙伴时更倾向于金融资本。“高溢价收购帮助公司迅速提高中国市场占有率,同金融资本合作,能保证高溢价收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同时也能将每个项目公司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牢牢攒在手里,但也令其在环保技术方面容易出现漏洞。”对水务行业颇有研究的分析师李华阳说。

  将投资与运营一分为二

  威立雅参股各地自来水公司,大多未占据控股地位,却往往在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下设立一家自己控股的运营公司,专门运营合资公司业务。比如天津通用水务公司便专门运营业务;其中,天津津滨威立雅的股权结构为: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拥有51%,威立雅水务占有49%股权;天津通用水务公司中,威立雅则持有55%股权。

  “威立雅这种模式非常别具一格。”李华阳说,国内水务项目普遍采取BOT模式将投资、运营两个阶段合二为一,威立雅的模式是将投资和运营两项职能一分为二,项目投资阶段是资金流出阶段,对技术要求不高,而项目运营阶段是资金流入阶段,有一定技术含量。“威立雅将资金流入阶段的控股权牢牢捏在手里,将资金流出阶段的控股权让给他人,也就意味着较小投入、较高产出有着较大操作空间”。

  除了运营公司带来的利润外,威立雅的赚钱手法还包括与项目公司签署顾问咨询服务协议,每年获得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顾问费。此外,还有政府管网系统维护等方面的收入。

  “对于水务公司来说,官网接入费是一项较大的收入,包括接管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施工利润,在这些费用收取上,水务公司有很大的操作空间。”重庆水务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

  照此说法,威立雅在国内大多数城市的自来水市场均拥有一定话语权,这部分收入相当可观。

  “威立雅进入某个城市自来水市场前,往往会先成为这个城市的政府水务顾问,以便于详尽了解情况。”李华阳介绍说。来自《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显示,在知名的兰州收购案例中,威立雅便是甘肃省水务改革顾问,这一身份令其获悉兰州城市管网系统维修空间大计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不分等信息提供了便利,最终在竞标方案中的高溢价提供了底气支撑。

  据兰州本地媒体《鑫报》报道,2008年4月,兰州市投资1.5亿元对自流沟输水管渠进行了整治。另据新华社4月13日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王金生表示,初步判断,兰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发生泄漏事故后渗入到地下的污染物。对于自流沟为何现在才出现苯污染,王金生解释说,自流沟是水泥结构,每隔一段有一条收缩缝,自流沟的设计寿期到了以后,收缩缝老化,滞留区的含苯地下水通过收缩缝进入自流沟,进而污染到水质。

  “按照这个说法,威立雅介入兰州水务市场后承担的管网维修工作做得并不到位。”李华阳认为。

  (实习生丁舟洋对本文亦有贡献)

 

  专家观点

  PPP与公众利益不一定冲突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出现苯超标的自来水厂是2007年威立雅水务和甘肃兰州供水公司的合资企业,其中威立雅持股45%。目前,威立雅除了在兰州以外,在青岛等国内多个城市均有水务投资,这些经营形式目前在我国市政公用事业中广泛使用,通称“PPP”模式(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PPP”现已成为财政部力主推广的模式,被寄予解决城镇化资金来源、缓解地方债等期望。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预计2020年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PPP模式抓住了有效解决城镇化融资需求这一关键环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专访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从PPP实践者的角度解读兰州水务事件及中国PPP推广等问题。

  威立雅是否迟报尚不清楚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这起污染事件中,对于迟报的问题,威立雅回应说“没有停水的权力,只能向主管部门汇报,由市政府决定。”请问,PPP合作对企业有什么规定?

  金永祥:这属于政府和企业签订协议时的责任划分,具体的规定由双方协定。比如停水,是政府批准停水,这是规定,企业必须遵守。

  如果这起事件归于不可抗力,比如污水突然进来企业事先不知,会当作不可抗力来处理,那威立雅没有责任;如果他应该检查到而没有查到,那威立雅就有责任,就要受处罚,因为这违反了特许经营的协议。这里是否涉及威立雅定期的巡查,尚不清楚。

  NBD:这次事件,威立雅因外资背景受各方的关注。

  金永祥:如果确实是威立雅经营问题,按照特许经营,其是要受到处罚的。我认为,这次该做的是严格执行特许经营协议有关条款,创造先例,建立政府对供水企业的监管体系,乱指责、乱炒作不是法制,也于事无补。

  不让外资投资水务有些绝对/

  NBD:有人提到美国自来水不会让外资控制,为何中国自来水要给外资?

  金永祥:水务在不同的国家不一样,威立雅不仅在中国,在其他很多国家都有投资。美国是否有外资,这个不清楚。

  但像其他很多国家,外资供水是可以的,比如李嘉诚去买英国水务公司股份,李相对于英国而言也是外国人,不要外国人投资水务有些绝对。另外,像PPP模式,外资也不能完全控股,兰州水务威立雅和平安保险占了45%的股份。

  NBD:目前国家推广的PPP并没有明确外资还是国资?

  金永祥:对。对于一个城市来讲,无论是国资外资都属于外来资本,都是PPP引进的模式,比如,很多城市有国企参与PPP项目,因为对于这个城市而言,外来的国企也是外来的资本。

  NBD:如何看待威立雅这次事件?

  金永祥:威立雅还是比较小心谨慎的。因为威立雅一直受严格的监管和监督,一点小事也变成大事,自来水应该是整个监管的问题。

  PPP需把政府与市场边界划清

  NBD:对威立雅的指责还有种声音认为,水务为公用事业,本来就属于非竞争领域,不适用于私有化以及市场化经营。但我们看到,目前国家推动的PPP模式很大部分就在市政工程及公用事业上。能否谈谈利弊?

  金永祥:以前政府对公共事业的运作,一般是平台公司或者自己的国有企业。但是政府的投资效率不一定很高。像医院、学校、监狱、水务、垃圾处理、地铁、天然气等公用事业,传统上这属于国有体制范畴,政府与企业没有界线,一般是委派的方式做,管理是靠帽子管,因为有帽子在,这个事会运转,这是传统的体制,但是否按合同约定或者节省资金,并不清楚。

  PPP是将市场资本引进,而且周期长,甚至长达30年,这么长的周期面临的问题是把双方的边界划清楚,不划清楚,双方会出现扯皮的现象,对资源消耗较大。而咨询公司的作用就是重构管理体制,把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清楚,双方的责权清楚了,事情才好执行。

  NBD:如何保证资金的节约?

  金永祥:节省资金是有前提的,不是PPP模式就一定节省资金,而是在竞争的条件才会节省。如果没有竞争,政府建的污水厂原本只要3亿元,可能就会要4亿元,而如果让社会资本进来竞争,或许只需2亿元。市场经济一定是竞争,离开竞争就不是市场经济。PPP节省资金提高效率,一定是竞争的,没有充分的竞争,是实现不了的。

  NBD:财政部称城镇化引进PPP可解决融资的关键环节,如何理解?

  金永祥:PPP不可能解决所有资金问题,而解决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一部分资金问题。财政仍然要投资,假如42万亿元,一半由社会资本来投,这也减轻了很大部分的压力。PPP存在很多的模式,有财政购买服务的形式,还有经营收费的模式等。PPP项目是千差万别的,基本的原则是能市场化就市场化,社会资本能做的就社会资本做。最典型的是污水处理,有的是BOT,有的是TOT,有的是BT,有的是委托运营,有些项目政府持有股份,有些没有。

  PPP与公众利益不一定冲突/

  NBD:对于公共事业,公众最担忧的是企业为经济利益涨价的问题,其中水价上涨就是质疑的方面,如果PPP与公众利益冲突怎么办?

  金永祥:PPP项目,企业参与竞标,政府选择一家报价低的公司,但这个与老百姓交的水费是有差价。投资人的回报是通过竞争来确定的,与我们交多少水费是没有关系的。政府从百姓手里收水费,比如是八毛,而企业的竞标价是一块,那两毛的差价就由财政补。不管政府收的够不够,与百姓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有可能是补贴的。

  最典型的是地铁PPP模式,票价是两块钱,这与政府的结算价有差价,政府与公司有个合同价,假如我定的价格高,多的部分归我,假如定的低,我给你补偿。这等于是把市场化与公共服务在机制上解决掉,相当于政府购买了服务。

  NBD:能否举一个PPP运行较好的例子?

  金永祥:北京四号线。它的建设运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30年。这个项目投资150亿元,如果政府投进去,一分钱拿不回,还要运营补贴。

  现在做PPP模式,政府投100亿元,香港地铁和首创投50亿元,政府的100亿元是用来挖隧道等,而社会的50亿元用来买车辆和信号,政府就少投50亿元,压力小很多。然后再由京港地铁进行经营,现在双方的合同是,广告收入能够支撑50亿元,但是无法支撑150亿元,这个时候政府投的100亿元就不要了。

  42万亿,真正的价值就在这儿,政府可以少投一部分。财政部现在推PPP模式,一方面是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而传统国企进行改革引进PPP,可能会进行混合所有制,原来的项目都是国有,现在引进外部资金持股,这个平台赚钱也可以解决资金的问题,还会形成互动竞争的关系,逼迫传统企业提高效率,对传统企业会是一种触动。

  

  应急机制

  水安全应急管理存漏洞 专家建议水质数据实时公开

  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封闭式的自来水水质数据管理,给公众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在预警机制的及时性存疑的情况下,公众更容易“草木皆兵”。

  经过两天的排查和紧急处理,目前,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正逐步得到恢复,应急措施也被解除。据了解,目前已初步确定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

  然而,有关部门是何时发现自来水中苯超标的,这仍然是一个疑问。同时,从首次发现超标到最后通告、停水之间,也相隔了较长时间。对此,国家级环境应急专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兰州发生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关注的是污染企业、供水企业、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是否存在,是否有效,这个需要反思。

  威立雅称已第一时间汇报

  目前,兰州恢复正常供水的准备工作也在有序推进。然而,有关这起自来水苯超标的争议并没有结束。

  4月10日17时,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兰州威立雅)检测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发现异常后,该公司又连续3次对水质进行了检测,每次间隔2个多小时。

  也就是说,到4月10日23时,兰州威立雅已经完成了3次水质检测工作。但是,直到4月11日凌晨5时,兰州威立雅才最终确认4号自流沟第二水厂入水口及第二水厂出水口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并报告兰州市政府。4月11日11时,自来水厂控制阀开启,4号自流沟的水被切断,不再供水。

  王树义介绍,按照法律规定,一旦发生这类事件,首先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第二是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控制污染的蔓延,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为宜。

  然而,从发现自来水苯含量超标到最终断水,中间已经间隔了大约18小时。王树义认为,可能还是抱有一种侥幸心理,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这一问题,据新华社消息,兰州威立雅一名部门负责人也给出了回应,自来水中的苯从检测出来到最终确认需要一个过程,企业在发现苯超标后第一时间就向城建、环保等部门作了汇报,但不能刚一发现超标就向社会宣布,因为还要进行复核确认。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威立雅是一家国际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按照国际的通行原则本来就应该采取应急措施,中国也有相关的应急要求,但是,其在应急中没有体现及时告知、警示的作用。

  应急机制执行效果待加强

  在水安全等环境问题上,应急管理制度一直存在争议。2005年,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就曾发生过重大水污染事件。

  王树义回忆称,当时社会各界向环保部门要相应的一些数据的时候,环保部门拿不出来,后来相关部门也是在慢慢总结经验,监测、预警、应急等工作机制也慢慢建立起来了。

  但是,王树义认为,时隔这么久还发生相关的重大事件,是不应该的。“我们的制度在实践当中不能起作用,企业和管理在这方面应该检讨、总结。”

  实际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从法律法规、政策条文的角度,我国在应急预案方面已经出台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多部法律、政策,针对环境领域,也出台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对于政府、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应急预案的内容和监督管理也提出了详尽的要求。

  很明显,相关法律和政策,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程序和措施都有严格规定。

  王树义说:“不存在法律上的漏洞,而是没有很好地执行法律上的规定。规定执行得不好,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法律规定应急机制不严格执行,反映出来的是惩罚力度上的欠缺,完善应急制度需要确认各方的责任,并进行严厉追责。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环境问题上,有法不依的情况比较严重,对于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只能是用法律来约束,去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思路就很好。

  业内建议水质状况实时发布

  水安全的管理包括应急管理和日常管理,值得注意的是,自来水信息在日常管理中一直难以对外公开。

  自来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马军认为,对于自来水,国家已经列出了上百种指标,到底是否全部达标,其实缺乏相应信息的公开。

  2012年,就曾有南京市民向全国各省会城市共计35家自来水公司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布自来水新国标生效当天的自来水“检测项目及各项检测数据”,但仅有个别地区提供了相关数据。

  据了解,饮用水水质状况主要和水源地、自来水厂、供水的管网部分有关,而最受关注的是水源地水质的污染在一些地区仍较为严重,水源地水质一旦受到污染,即使后期经过自来水厂的深度净化处理,也很难确保水质能够完全达到健康安全的标准。

  马军介绍,一些地区是地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还有地下水污染近几年也浮出水面,在某些城市和农村,水质污染比预想的还严重。

  “日常中公众很难有知情,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受害,是更难解决的问题,”马军说。

  目前,我国城市中的自来水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测水质状况,收集相应的检测数据,已经掌握有相关的自来水水质数据。

  因此,马军建议,在饮用水的问题上,可以借鉴空气质量的发布和管理方法,向社会实时发布自来水水质检测数据,形成常态化。

  此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我国可能还有一部分地区的水源地水质是不达标的,通过信息公开,激发社会公众参与,以推动水安全治理。


  市场改革

  “洋水务”占比降至10% 城市供水市场化改革待推进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在中国水务市场化过程中,内外资水务公司一直在你退我进中此消彼长。昨日(4月13日),业内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说,因能更好地缩减成本和保证利润,外资水务被大规模引入,并经历了“稳赚不赔”的黄金时期,但固定投资回报优惠政策的取消让不少外资水务公司黯然退出。威立雅等成为为数不多的坚守者,但其高溢价也遭遇到了舆论的阻力。目前,外资水务公司在国内进入了维系阶段。

  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外资水务对中国的水务投资已经不再活跃,外资水务占国内水务市场总体比重在10%左右。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内水务公司尤其是国有水务公司是目前的市场主体,但是集中度不高,普遍规模较小,要发展成大规模的水务公司仍有待于水务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水价格进一步理顺以及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完善。

  但无论如何,水的质量和安全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对此,专家建议,在水务改革中需引进消费者组成的第三方监督体制,让水务市场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下。

  外资水务的十年“黄金期”

  1992年,法国苏伊士集团投资广东中山市自来水公司,开启了外资企业对中国水务市场的直接投资,这个投资潮一直延续到2002年。据业内估计,在2001年以前由外国水务公司直接投资的国内水厂超过50家。

  由于政策禁止外资进入城市管网建设与运营,因此外资合作领域集中于水厂项目。由于城市水价的制定和收取依然掌握在政府手中,外资水厂只能通过向政府管理的自来水公司“卖水”来获取收益。因此,为吸引外方投资,地方政府在与外资水务企业签订合资协议时,几乎都加入了“固定投资回报率”的条款,即根据外资投资额度和经营期限,按照一定投资回报率制定出一个供水价格并写进合同条款,同时约定自来水公司必须向外资水厂购水的数量。

  由于缺乏经验,或是其他的一些利益干扰,地方政府给外资的固定回报相当可观。据《南方周末》消息,这一数字往往在12%~18%之间,有的甚至高达20%,投资水厂变成了“有赚无赔”的“黄金产业”。1999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报告显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所有产业中,最“赚钱”的产业是自来水厂,其利润和成本的比率高达24.8%。

  然而,外资水务公司的“黄金时代”在2002年戛然而止。当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签发《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不符合中外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违反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往后任何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个所谓的“黄金时期”现在看来并不算成功。对于中国来说,承诺固定的甚至相当高的回报,现在看来是外资水务利用当地政府当时不成熟或者不了解情况而得到并不合理的利润,但对于外资水务来说,中国承诺了固定回报签署了合同,但是不履行合同,这不是成熟的市场行为。

  高溢价收购遭遇舆论压力

  规则生变,使得一些外资水务公司在重新审视自己的“中国战略”后,选择了收缩业务甚至完全撤出中国市场。

  2003年初,苏伊士里昂水务集团撤销了设在北京的中国代表处;2004年4月,英国泰晤士水务集团将经营了8年的上海大场水厂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水务资产管理公司,不久撤销其中国总部。

  但坚守者亦有,2002年5月,威立雅投资2.66亿欧元收购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2007年1月,威立雅又以17.1亿元(人民币,下同)高价获得兰州供水45%股权,为同时参与竞标的中法水务与首创水务报价的3.8倍和6.1倍。6月,威立雅以9.5亿报价再次击败中法水务和首创水务,获得海口水务集团50%股权,这一报价为竞标第二高报价4.4亿元的两倍多。

  当年8月,中法水务以8.95亿元的投标价格竞得扬州自来水49%的股权,为威立雅水务3.98亿元报价的两倍。

  但是,高溢价收购却遭遇到了舆论压力,2007年9月,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服务业商会发布《关于城市水业资产溢价转让行为的公告》,公告指责这种高溢价收购行为,认为公众今后一段时期必须要为水业资产的溢价收购支付超额的水费。此后,外资水务公司收购几乎再无斩获。

  内资水务仍待市场化改革

  傅涛介绍说,国内水务公司尤其是国有水务公司占60%以上,其余的市场份额为民营水务公司和上市的国有水务公司占有。但过度分散制约了技术的进步及服务的集约化,产业不能形成一致、理性的声音。

  中国水网研究院的调研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供排水服务市场中,供水能力排名前四位的投资、运营类企业,占全国供水能力的比重为10.5%;前八位占比为13.7%。而中国污水处理市场中,污水处理能力排名前四位的投资、运营类企业,占全国污水处理能力的比重为14.58%;前八位占比为27%。

  尚未理顺的水务价格制约了产业的发展。据傅涛介绍,目前,水的定价刚刚能够覆盖成本,仅在少数城市有微利。

  2012年的公开数据显示,由于水价改革不到位,有30%的城市自来水厂亏损,25%的污水处理厂亏损,缺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维修、护理。

  傅涛表示,威立雅等外资水务公司的进入,推动了水务市场化改革。但由于在收购资产时溢价过高,水价并没有很好调整,给成本带来压力过大,造成很多投资不能及时进行,带来安全隐患。

  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网站,以威立雅为搜索关键词,可以查到多达16条的处罚记录,例如,2013年,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下属凌桥水厂)就因违反《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处以罚款。

  此外,监督体制不健全也制约了水业的发展。对此,马军建议,由消费者建立的第三方监督体制,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应及时披露运作、财务等信息,对于水质等监测数据目前可以做到实时公开的,政府应出台有关强制措施,让处于垄断和暗箱操作中的水务管理处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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