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出议案,就按照「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0码至6X码」(《联邦法典》第16章第1615条)及「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7码至
14码」(《联邦法典》第16章第1616条),对主要设计予或拟供12岁或以下儿童穿着的睡衣进行检测的第三方认证评核机构,列出委员会接纳的认证资格标准和程序。

  有关人士可于《联邦纪事》刊登该通告后30天内,向委员会提出意见。

  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若干类产品的生产商(包括进口商)或自有品牌者必须把认证规定通告在《联邦纪事》刊登90天后才制造的产品,送交取得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评核机构进行测试,并必须根据有关测试结果,发出符合有关适用规例的遵从法规证书。

  这些易燃性标准是在1970年代初颁布,目的是减低和儿童睡衣着火有关的不合理烧伤及死亡风险。基本上,这些标准要求当火焰源头移除后,儿童睡衣或儿童睡衣布料必须能停止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