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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管理机动车将建成三级动态监控管理系统

2012.7.17

  四川省环保厅近日召开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州)科学谋划、开拓创新,不断推进综合决策、技术升级,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实施效力。

  会议要求,各市(州)要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通过全防全控、联防联控,明确机动车数量调控,划定限行区域,扩大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范围。对机动车从上牌、年检、变更过户到“黄标车”淘汰进行全过程管理,减少尾气排放。

  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监管手段。建立以环保合格标志审核发放为核心的数据网络监控系统,逐步实现上牌、年审、过户、环保标志发放、“黄标车”淘汰联合办公以及地区之间的监管协调。“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信息化,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升监管效率和能力水平。

  目前,四川省已经成立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联系机制和区域空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治机制。四川省环保厅正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开展环保检测收费试点工作。

  据介绍,2011年,环境保护部与四川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氮氧化物控制在57.7万吨以内。根据《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测算数据,“十二五”期间,四川省氮氧化物新增总量为17.73万吨,其中机动车排放的新增量为7.27万吨,占氮氧化物新增总量的41%。

  要完成既定削减目标,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量约为9.59万吨,除了加强对正常使用车辆的检测外,还要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31万辆“黄标车”。然而,2011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上升12.06%,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新增量3.0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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