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国家质量奖的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20日。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0年7月2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直接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质检总局法规司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2137
电子邮件:gaoj@aqsiq.gov.cn
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国家质量奖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