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国家质量奖的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20日。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0年7月2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直接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质检总局法规司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2137

   电子邮件:gaoj@aqsiq.gov.cn

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国家质量奖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