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0月17日电 (记者孟海鹰)吉林省目前已超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截至今年上半年,吉林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6.22万吨,累计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24.59%;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7.3万吨,累计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28.04%。

  据介绍,2006年以来,吉林省政府每年都制定年度污染减排计划,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年度污染减排责任书,将污染减排任务分解。2008年,还颁布实施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强化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制化工作。截至今年9月,全省累计建成和正在建设3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95.9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