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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等部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市场联合执法检查

2014.11.12

   为整顿和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掺混二甲醚等突出问题,确保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工商、质监、住建、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等部门决定从2014年11月15日一12月15日,在全区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以打击运输过程中掺混和充装过程中倒气为重点内容,以呼市、包头、乌兰察布、通辽为重点地区,以规范流通、运输、充装环节为主要内容,对全区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运输罐车以及充装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流通环节。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及证照齐全,是否与有充装资质的充装单位签订合同,是否建立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是否存在“缺斤短两”,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和报废气瓶等。二是运输环节。重点检查气瓶运输车辆、罐车是否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气瓶运输单位是否建立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运输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运输途中掺混二甲醚问题。三是充装环节。重点检查充装记录是完整,是否接规定抽取钢瓶内残液,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未检、报废及标志不清等不合格气瓶,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网,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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