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0年9月6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
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正式公布时将收录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

  附件:

  1.《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

  2.《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