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是中华民族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化瑰宝,传到欧洲也有数百年。但到2011年4月1日,中药在欧洲却将遭遇要么全军覆灭,要么完全转入地下的历史抉择。比利时国际医药中心董事长林国明教授说:“情况十分危急!截止到现在,还没有一例中药在欧盟正式注册成功。从明年4月1日开始,在欧洲行医的中医将面临有枪无子弹,即有中医无中药的尴尬境地。”

  2004年3月31日,欧盟颁布了《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该指令规定,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所有植物药必须按照这一新法规注册,得到上市许可后才能继续销售。同时,该指令规定了7年过渡期,允许以食品等各种身份在欧盟国家销售的草药产品销售至2011年3月31日。目前,欧盟市场的中草药大多以食品、保健品、植物药原料或农副土特产品的形式流通。但7年的过渡期即将结束,中药在欧盟仍没有成功正式注册,究竟原因何在?

  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规定,传统草药“在申请日之前至少已有30年的药用历史,其中包括在欧盟内至少已有15年的使用历史”。证明上述传统应用史的重要依据是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专家报告和海关进出口文字记录等也属于证明文件。林国明教授说:“提供产品在欧盟市场具有15年使用历史的证明很难。”一些在中国药典记载超过15年、不含毒性药材、现仍然广泛应用的经典中成药,如六味地黄丸、乌鸡白凤丸等,早在1995年之前就已经进入欧盟市场。然而,连同仁堂这样的百年老店也难以提供在欧盟各国市场具有15年使用历史的证明。2004年以前,中药出口欧盟各国的海关记录都是按照食品等身份而不是按照药品来登记的。而且,在2000年之前中国海关仅要求按中成药或中药饮片的统一编码进行申报,企业没有单个品种的出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