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为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环保社会组织在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环保参与、改善公众环保行为、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促进环保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需要相比,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即积极扶持、加快发展,加强沟通、深化合作,依法管理、规范引导,积极培育与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各级环保部门与环保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作用,力争在“十二五”时期,逐步引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与“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定位准确、功能全面、作用显著的环保社会组织体系,促进环境保护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