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政〔2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自2001年国务院批准以来,科技活动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成为一项重要的全国群众广泛参与的科普活动。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办好今年的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月15—21日,15日上午举行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突出行业优势和区域特色,结合群众需求,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凸显科技支撑发展、科技惠及民生的重要作用。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总主题和各地分主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