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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三聚氰胺 山东财政部门补助千万购设备

2008.10.13

日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宣布,山东省财政部门将拨1125万元专款,对购置检测三聚氰胺仪器和相关设备的市、县给予补助。

山东省规定,山东16个地级市(不含青岛)及29个存栏1万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大县,新购检测鲜奶三聚氰胺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及相关设备的,每个市、县将补助资金25万元,与检测三聚氰胺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在补助之列。新购仪器设备要求于11月下旬到位。

山东省财政近日将省级承担的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地方财政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保新购仪器及相关设备及时到位。新购检测鲜奶三聚氰胺仪器设备补助资金是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据悉,山东省各市畜牧兽医、财政部门都在加快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进度,力争11月30日前完成检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尽早开展生鲜奶检验检测,确保生鲜奶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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