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2010年11月26日,国家标准委委务会审议通过了《打印机、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3项强制性能效标准。此三项标准发布后,2010年,国家标准委已经组织完成12项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该12项标准包括7项强制性能效标准和5项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涵盖了房间空调器、微波炉、平板电视、机顶盒、电动机、氧化铝、再生铅、铝及铝合金管材、铝电解用阴极炭块、预焙阳极等产品。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0]92号),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完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研究制定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为此国家标准委精心准备,确定了12项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督办进度,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了标准的按时出台,圆满完成了规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