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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埃商品装运前无需检验 企业应加强自检自控

2015.7.01

  2015年6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受理出口埃及商品装运前检验的通知》,6月15日起,除法检出口商品外,不再受理出口埃及商品装运前检验,终止实施6年之久的检验检疫部门对输埃产品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

  近年来,为发展本国经济,埃及新政府加强了进口限制,2014年11月提出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新要求。835个埃及强制标准(eos标准)很多等同采用欧盟的en标准,这些标准普遍高于中国国家标准要求,又于2015年6月3日发布了2015年埃及工贸部第444号部长令,取消了该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中国输埃商品需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通关的第257号部长令,决定中国输埃商品将不再凭ciq证书在埃方通关。

  据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4年辖区内检验出口埃及商品共1654批,货值6546.57万美元,其中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阳办事处2014年共检验出口埃及商品共382批,货值2272.07万美元。为维护出口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中埃贸易顺利进行,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阳办事处一方面积极收集相关标准,开设相关检测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提供输埃商品检测服务;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工作,通过行政抽样、现场稽查等手段杜绝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走出国门。

  在此,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阳办事处提醒生产企业和贸易商:要与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密切联系,了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消息;提高风险意识,签订合同时明确商品质量要求,选择诚信度高的外商进行合作;加强对出口商品的自检自控,对不符合埃及标准的产品生产工艺进行整改优化,避免出口商品退运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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