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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强食品小作坊和摊点管理 网络订餐管理是否入法

2015.12.14

  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标志着这部众所期盼的地方性法规立法步入快车道——如何“管”住食品小作坊和摊点。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常俭

   食品小作坊和摊点数量多、分布广、隐患多,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人们的身体健康。早日出台一部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让食品小作坊和摊点监管走上正轨,是众望所归。日前,当《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时,立即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大家围绕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见仁见智,展开热烈讨论。

   焦点一:

   “管理”还是“服务”?

   审议中,大家普遍认为尽快制定此条例,加强对“两小”的管理很有必要。部分委员也提出,条例仅侧重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是不够的,还应体现政府加强服务的内容。

   “百姓搞‘两小’是为了生计,政府为其提供服务,创造便利条件,既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也能增加经营者的收入。以此为出发点,建议条例名称应加上‘服务’二字,即《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点服务管理条例》。”徐受棠委员建议。

   冯志广委员提出,管理就是服务,要进一步强化有关服务的内容。他建议,统一规划,为“两小”集中成片加工区提供集中管理服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证件,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要把“两小”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政府将其从业情况向社会公布,既警示其自律,也发动社会力量更好地实施监督。对“两小”管理服务的内容应进一步予以细化,如不得经营的范围要具体到种类。

   焦点二:

   管理如何到位?

   条例草案明确了监管主体,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食品安委会、食药监管等部门的责任。“两小”数量多、分布广,这增加了政府有关部门有效监管的难度。审议中,部分人员对此表达了看法。

   姚生泉委员说,条例制定目的、指导思想都很好,对“两小”加强管理很有必要,但是最好在对河北省现有小作坊、小摊点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后再出台。因为“两小”数量庞大,对其进行管理是好事,但是如果政府现有人力不能达到要求,有关部门难以承担起这个职责,就会导致大量不作为行为的出现。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计卫舸建议尽早出台该条例。他认为,对“两小”的管理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一件事,也是政府应该积极作为的一个方面。有了法律抓手,可以促进政府积极作为。针对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可以积极呼吁增加人力和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可以运用现代技术,提高效率,解决问题。

   “对食品小作坊和摊点的管理,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通过信息网络建设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邱建武建议,建立完善相关群众举报制度,对被举报者一经查实严厉查处,被举报多次且确实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不准再从事该行业。石汉文委员说,为加强“两小”管理,可以通过立法对“两小”管理机构进行完善。同时针对面广、人多、难发现等特点,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设立举报奖。

   焦点三:

   学校附近是否设“禁区”?

   一些中小学校门口是“两小”的聚集区,如何加强学校周边“两小”管理,条例草案没有专列相关内容。审议中有人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小摊点在学校门口经营的比较多,其卫生标准让人不放心,对孩子健康不利,在安全方面也存在隐患。建议法规草案加上一条,在幼儿园、学校附近一定距离内禁止小摊点经营。”省人大代表段妍青说。

   省人大代表裴红霞建议,应对流动性食品摊点的经营地点明确“禁区”,比如中小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不能经营。

   石汉文委员说,条例应该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尤其要引导在学校、医院、商业区周边建立便民小食部,对食品摊点要规范经营地点和卫生标准。

   焦点四:

   违法违规者是否要重罚?

   条例草案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作出了相应处罚条款。如食品摊点未取得登记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袁淑梅委员认为,处罚金额有点偏低,威慑力不强。对拒不执行处罚和暴力抗法的情况,如何追究法律责任,条例草案也应明确。

   李益民委员说,食品小作坊、小摊点方便了群众日常需求,一味严惩,极易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两小”具有流动性、单一性、临时性,都是小本生意。政府的管理理念是服务,而不是惩处。处罚措施一定要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相对应、相比照,不能自行加重处罚,处罚力度要适中。

   省人大代表张国群说,条例草案提到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如何实现需要明确。因为食品小摊点流动性非常大,所以建议建立违法信息系统,实现全省信息共享,建立“黑名单”制度,让违法摊点无处容身。

   焦点五:

   网络订餐管理要不要入法?

   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订餐越来越多,其在给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审议中,大家也对条例草案是否应加入网络订餐管理展开讨论。

   省人大民侨外事委员会委员刘江敏提出,除了对小摊点和小作坊的约束以外,如何对互联网订餐服务进行监管,也是应该注意和思考的重点问题。可在条例草案增加这方面的内容。

   崔慧霄委员说,条例草案“食品摊点”定义中的“其他场所”的表述,是否包括互联网应予明确。现在互联网上销售的食品很多可能就是小作坊生产出来的。

   “这些年小餐桌发展很快,呈逐渐上升趋势。小餐桌没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主要服务于小学生。如果对小餐桌疏于管理,将会产生很大的隐患。”马法严委员建议,增加规范小餐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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