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一直广受诟病。最能反映问题的是这样一组数据: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是80%,而我国仅为25%,而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志敏代表掌握的数据却有所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都对上一年授权的发明ZL实施转化情况做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平均实施率接近80%,企业接近100%。

  无独有偶,北京市科委主任闫傲霜代表则表示:“有人认为科技计划支持的很多项目只用来发论文、评职称、申请ZL,没有实际价值,这并不准确,北京有大量的科技成果转移出去,2009年,北京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236.23亿元。”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结论差异?科技成果转化率究竟该怎么计算?或者有没有必要计算?

  明确“转化”什么,破解“唯成果”式迷局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科技成果。是ZL、论文、项目、还是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