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19日,在牙买加首都金斯顿召开的国际海底管理局第17届会议上,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核准了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大洋协会”)提出的多金属硫化物矿区申请,使大洋协会在国际海底区域获得了西南印度洋1万平方公里具有专属勘探权的多金属硫化物资源矿区,并在未来商业开发该资源时享有优先开发权。大洋协会秘书长金建才作为申请者代表在会上进行了陈述答辩。

  这是继2001年在东太平洋获得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资源勘探合同区后,我国在国际海底获得的第二块享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开采权的矿区,也是自国际海底管理局2010年5月7日通过《“区域”内多金属硫化物探矿和勘探规章》后接受和核准的第一份矿区申请。

  利己,利人

  “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获得矿区不仅有利于中国本身,也有利于国际整体利益。”金建才说。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组织和控制国际海底区域内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如要进行勘探开发,申请人须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交两块经探明的具有同等商业价值的海底区域。其中一块为合同区,由申请人签订合同后进行开发;另一块为保留区,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企业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