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监测中心就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近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第一部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本项目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系统,包含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标书编号:JSZC-G2010-202
分包一、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数量:3台套
分包二、高分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数量:1台套
分包三、飞行时间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四、气相色谱串联四级杆质谱数量:1台套
分包五、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数量:3台套
分包六、苏码罐(含清洗配气及预浓缩)数量:1台套
分包七、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数量:4台(套)
本次采购共7个分包,按分包中标。
标书编号:JSZC-G2010-203
分包一、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数量:5台套
分包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数量:1台套
分包三、便携式气相色谱 数量:1台套
分包四、小型采样艇(泰州、金湖各一)数量:2艘
分包五、普通地物光谱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六、发光细菌毒性测试仪(便携式)数量:1台套
分包七、倒置显微镜 数量:1台套
分包八、流式细胞仪 数量:1台套
本次采购共8个分包,按分包中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几年来参加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原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原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参加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1月13日上午8:3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月13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付钢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1月13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025-83633820
技术咨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唐梦涵
咨询电话:025-8657522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第二部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标书编号:JSZC-G2010-2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系统,包含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分包一 X荧光分光光度计 数量:1台套
分包二 离子色谱仪(金湖)数量:1台套
分包三 离子色谱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四 超纯水系统及大流量纯水系统(常州)数量:3台套
分包五 超纯水系统及大流量纯水系统(泰州)数量:3台套
分包六 实验室专用纯水系统及高纯水系统(徐州)数量:3台套
分包七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数量3:台套
分包八 流动注射分析仪 数量2台
分包九 紫外分光光度计 数量:9台
分包十 自动吹扫捕集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十一 自动吹扫捕集(如东) 数量:2台套
分包十二 自动固相萃取装置 数量:6台套
分包十三 GPC 凝胶色谱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十四 PID检测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十五 氮吹仪 数量:2台套
分包十六 有机样品自动浓缩仪(全自动定量浓缩系统)数量:1台套
分包十七 气相色谱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十八 气相色谱仪 数量:1台套
分包十九 自动顶空仪 数量:1台套
分包二十 液相色谱仪 数量:1台套
分包二十一 气相色谱仪 数量:2台套
分包二十二 气相色谱仪 数量 1台
分包二十三 快速溶剂萃取仪 数量1台
分包二十四 汽车尾气监测仪 数量:7台
分包二十五 便携式流速仪 数量:6台套
分包二十六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数量:6台套
本次采购共26个分包,按分包中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几年来参加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原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原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参加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1月18日上午8:3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月18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付钢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1月18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学士园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025-83633820
技术咨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唐梦涵
咨询电话:025-8657522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