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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馒头事件发人深思 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总马后炮

2011.4.15

  餐桌上最普通的馒头终于成为有害食品大家族中的新成员。

  让无辜的馒头蒙羞的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

  4月11日,该公司违规加工生产的馒头被曝光。其违规行为至少有两条,一是在面粉中非法添加山梨酸钾、色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这些食品添加剂都是明令禁止在馒头类产品中使用的。二是将超过保质期的馒头回收重新制作新馒头。

  这些违规加工生产的馒头看起来与正常生产的馒头并无区别,堂而皇之地走进数家大大小小的超市,而且卖得很好。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因使用这些违规加工生产的馒头而致病的事件发生。然而,对馒头的恐慌正在形成。

  有网友表示,自己几乎每天晚上都要食用这种馒头,看到这样的新闻,这位网友很担心自己正在慢性中毒。

  安全屏障屡屡被突破

  4月12日,上海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表示,将彻查此案、依法严惩,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

  联合调查组当天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馒头生产过程中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将过期馒头重新用于原料再生产、违法添加色素等行为。

  目前,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已被责令停产整顿,企业责任人被公安部门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上海质量技监部门对可疑原料和产品进行了封存扣押,对企业账册进行了登记保存,并责令其召回问题产品。截至12日16时,该公司生产的 1.6万个馒头被封存、下架。

  同一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发布消息,要求上海市质监局严查严办,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这么看,政府部门的反应很迅速。然而,另一个疑问随之而来:监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先发现?监管为什么总是发生在事后?

  还是要回到食品安全的监管流程上。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然而,这个安全屏障却屡屡被突破。

  在上海馒头事件中,生产者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证照齐全,拥有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其生产的馒头产品也都获得了QS标志(质量合格标志)。

  为何监管缺失并不鲜见

  这是莫大的讽刺。

  如果卫生行政部门看到该公司生产车间污水横流,工作人员没有穿戴统一的清洁的工作衣帽,能否为其出具卫生许可证?

  如果质检部门按照规定严格进行检查检验,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回收过期产品重新回炉后的产品能否获得QS标志?

  如果工商部门能够严格流通中的检查,这些违规加工制成的馒头能否登上百姓的餐桌?

  很显然,这些本该尽到的监管责任都缺失了。而这样的监管缺失并不鲜见。

  记者曾随同国家某部委到地方进行食品安全的调研,所到之处都有两三个不同部门陪同检查。

  在一个城市,记者所在的调查组推掉该城市相关部门安排的检查点,临时进入路边一家中等规模的餐厅后厨。当记者揭开这家餐厅一口锅的锅盖时,数只硕大的蟑螂四散逃开。然而,就是这家餐厅,收银台后的墙上赫然贴着卫生检验合格的标志。

  在另一个城市,一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经对某县的一种粉丝产品生产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她连续三天都吃不下饭。而该县的相关监管工作人员却嘲笑她,这有什么稀奇的,当地就是这么做粉丝的。

  “我们当时都没有告诉媒体,不然得造成多大负面影响?”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不能等到出了大事才来追究责任

  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一直都是个麻烦事。

  在监管层面,政府部门认为我国现阶段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因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各个监管部门都抱怨不好管,因为从事食品生产、餐饮的小商贩、小公司众多,监管难度太大。

  然而,这并不能成为监管不力的借口。在监管体系上,已经经历多次调整,形成如今的多个监管部门分段监管的格局。如果分段监管的各监管部门都能够尽心尽责地管好分管的那一段,食品安全应该不再成为问题。

  “这么多年的经验证明,一个事情如果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必然也管不好。”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这样说,消除监管真空地带、建立无缝对接的监管理念已经提了这么多年,但在执行上依然不到位。

  在刘俊海看来,监管部门根本就没有做到尽心尽责,总是事后监管、被动监管、消极监管。总是在媒体曝光了之后、上级领导做了批示之后才去监管、执法,反之就没有动力去监管。

  在此次上海馒头事件中,违规加工生产馒头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非没有监管,监管部门一个月会抽查一次。当监管部门来检查的时候,公司就把东西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

  面对监管部门,违规生产的企业自然会想出各种各样的对策来应付,我们的监管部门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些监管部门有时候真是很愚蠢,有的甚至在检查前通知企业,那能检查出什么问题?”刘俊海说,监管部门的工作总是流于形式,企业怎么会不钻空子。

  今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文件,对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这个文件指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按照这个文件的要求,今年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苏丹红鸭蛋到抗生素多宝鱼,从三聚氰胺牛奶到瘦肉精猪肉再到如今的染色馒头,几乎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与监管不力脱不了干系,然而除了三聚氰胺牛奶事件中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辞职外,几乎看不到对监管责任的追究。

  在刘俊海看来,对食品安全应该是零容忍,对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与相关责任人都要做出严厉处罚,该撤职的要撤职,该降职的要降职,不能总是无人为监管缺位负责。现有的监管队伍已经足够了,却总是监管不好,总要有人为此负责。

  “不少政府部门依旧将发展放在第一位,认为企业发展起来了,其他问题都是小问题。”刘俊海说,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发展必须是在规范中的发展,不能总是无规范的乱发展。

  每次面对食品安全事件,我们都希望是最后一次,这样的愿望何时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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