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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撇清关系称法律没规定披露自检结果

2012.12.31

  “药鸡门”事件曝光已有两周,这段时间内,作为采购了山东六和集团“问题鸡”的肯德基等洋快餐巨头们,并未认真承认错误。

  而且,作为多次自检检测出“六和鸡”存问题却未停止采购,并且隐瞒检测结果的肯德基,在12月29日最新发布的声明中不仅未就采购“问题鸡”道歉,还声称没有“瞒报”意图,原因是“目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求企业向政府呈报自检结果和向社会披露自检结果”。

  相关食品营销专家认为,肯德基的声明缺乏诚意,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不仅仅要合法,更需要对消费者知情权有告知义务。

  “药鸡门”事件中,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企业长期采购六和集团生产的肉鸡,而六和集团近期被发现肉鸡养殖过程中大量违规使用抗生素等。不仅如此,2010年至2011年,肯德基母公司百胜集团共自检六和集团鸡类产品19批次,其中有8批次产品抗生素残留不合格。也就是说,肯德基最早于2010 年就已经知道抗生素超标的问题,直到2011年百胜集团才停止了主要问题工厂临沂工厂的供货资格,2012年8月才解除六和集团供应商资格。肯德基在采购了“问题鸡”之后,不仅没有及时解除六和供应商资格,并且没有及时将自检信息告知消费者,反而一直隐瞒不报。

  事实上,在法理上,肯德基的说法也很难站得住脚。据新华社报道,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显然,肯德基使用抗生素超标的“速生鸡”作为加工食品的原料,属于食品安全事故。而《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此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公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等情形被定义为“不安全食品”,对“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者除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之外,还应当实施“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等召回行为。

  一位快消人士直言,肯德基进入中国以来,迅速占领了中国快餐市场,与麦当劳两家一起几乎占据了洋快餐八成以上市场,这让两大巨头在行业占据垄断地位。

  前述快消研究人士坦言,造成此次事件,与肯德基在中国的区域分支机构权力过大有关。区域采购权力太大,则很可能有灰色利益问题,进而造成供应链出问题。不少企业,包括家乐福等早已发现此类问题,并限制了区域分支机构权力,而肯德基依旧采用此管控模式。

  而在“问题鸡”事件发生后,肯德基及麦当劳等企业并未认真自省并公布所有供应商产品的检查结果,也未认真对待公众的知情权。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对消费者的傲慢态度必将损伤企业品牌,市场销售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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