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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治理学术不端请自“点名”开始

2010.6.10

  教育部6月7日举行高校学风建设视频会,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重申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陈希表示,应制定科学透明的学术机制和评价体系,职称评定等实行信息公开,而且要制定清晰的学术规范。(6月9日《新京报》)

  近年来,国内学术不端行为呈愈演愈烈之势,甚至一些院士级人物也陷入其中。可以说,对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已是刻不容缓。但事实上,谁都清楚,要真正做到所谓的“零容忍”,却知易行难,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简单。

  现成的例子是,就在这次会上,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邹晓东披露说,近三年来该校共受理学术道德问题投诉20起,其中受行政处分6起(因学术不端行为1人受开除处分)、校内通报批评4起,另有3起经查实不涉及学术道德问题。南京大学撤销两名学术不端的教授的行政职务,暂停其博士生招生资格两年——媒体谓之“自揭家丑”。不过,或许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的缘故,对这几起学术不端行为,公众仍是雾里看花,连当事人的姓名也无从知道。

  一边说要“实行信息公开”,一边却遮遮掩掩,连当事人的姓名也不公开,这对“零容忍”,不啻是一种讽刺。众所周知,“不点名批评”一向是中国单位的传统,这种看似人性、包容的方式,实际上,不过是一种经过精明算计的处世策略。所谓“你好我好大家好”,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以免“山不转水转”,今后被人抓住把柄。同时,“不点名”还能降低社会影响,多少保存一些单位的面子。这也算是一种“酱缸文化”吧!

  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并无国界,国际上也屡屡曝出相关丑闻,但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后续处理,却能反映出一国的学术生态。像美国的琳达·巴克事件,以及韩国的黄禹锡事件,虽然都涉及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人员,但美国和韩国的相关学术机构都没有采取“捂盖子”的做法,而是成立调查委员会,尽可能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反观国内,即使学术不端行为被曝光,当事人也常常拒绝作出回应;而所在单位不是置若罔闻,就是千方百计地包庇,主管单位也无意主动介入,最终事件变得悄无声息,不了了之。

  这也是一种差距。正是这种差距,造成了国内学术界舞弊成风、沉疴难治的现状,一定程度上,也是学术不端行为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最近,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林毓生在谈到“汪晖事件”时说,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学院院长与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事实上,据笔者所知,林毓生与国内学术界关系相当密切,与汪晖本人也并非没有交往,他能抛开世俗礼见,秉持一颗学术公心站出来说话,与国内一些学者相比,真是判若云泥。

  因此说,与其高调宣称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不如从每一个细节,每一道程序做起,起码不要遮遮掩掩,做到“点名批评”。这该不算苛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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