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CNAS 2011年度第一批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011年度第一批能力验证计划已制定完成,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CNAS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参加。

  有关本批能力验证计划的详细信息,请查阅附件1“CNAS 2011年度第一批能力验证计划目录”。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欲参加本批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实验室可以直接向相关计划的实施机构报名参加,不必把报名信息发送到CNAS。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规定,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活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在获得认可之前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一次能力验证活动;在获得认可之后,其获得认可的领域的每一个子领域至少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活动。当不同认可领域有特定要求时,执行特定要求(子领域和频次特定要求见CNAS-AL07《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可从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