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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临床路径管理为新医改加分

2010.5.16
  报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卫生部决定从今年1月起,利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国14个地区的73家医院开展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所谓临床路径,其实质是针对某一个病种,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程序,为单病种治疗设立标准流程图,让同种疾病

  患者能够享受到最经济、最有效的治疗捷径。换言之,临床路径就是单纯一种疾病治疗方案的流水线,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达到让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科学、最合理的治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笔者认为,临床路径管理能使病人从入院到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有章可循,能减少诊疗的随意性,能有效防止“大处方”、检查过度等。一旦确定了某种疾病符合临床路径,收入院后将自动启动临床路径,在检查和用药上将绝对可控。先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辽宁、广东等地的情况表明,进入临床路径治疗后,的确能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医疗成本。据从江西省率先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探索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了解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后,住院病人人均费用降低,且医院的医疗质量、服务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然而,临床路径管理毕竟是新生事物,全面推广将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试点就是不断地完善工作,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应认真进行监督和考核,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各试点医院要把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医患沟通的范围,对实施病种在诊治前,应将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及时告知患者或其亲属,避免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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