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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医改法关键条款被判“与宪法精神不符”

2010.12.14
  美国弗吉尼亚州联邦法官亨利・赫德森13日裁定,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推行的医疗保险改革法中一项尚未生效的关键条款“违反宪法”。这一条款强制美国公民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遭受罚款,定于2014年起执行。美国媒体推测,司法部很可能上诉,而最终裁决将由最高法院作出。

  与宪法精神不符

  弗吉尼亚州司法部长、共和党人肯尼思・库茨内里先前针对这一强制购买医疗保险条款提出起诉。

  赫德森13日公布一份42页判决书,裁定这项条款违反宪法。

  赫德森说,宪法的贸易条款规定,联邦政府不得强制个人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以往,不管是最高法院,还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从未逾越“贸易条款”规定的权力,“强制个人从事交易,从私有市场购买商品”。

  赫德森据此断定,医改法案强制个人投保的条款违反宪法,“与宪法精神不符”。

  按他的说法,这一裁决不仅“涉及医改法案,同时涉及个人选择的权利”。

  库茨内里随后发表声明说,对于维护宪法精神而言,“今天是一个里程碑”。

  赫德森2002年由时任总统乔治・W・布什任命为联邦法官,他13日作出的裁决获弗吉尼亚州政府支持。

  预计将提起上诉

  白宫发言人罗伯特・吉布斯当天晚些时候说,针对这一裁决,联邦政府持不同见解,“我们认为(医改法案)符合宪法”。

  奥巴马政府预计将就这一裁决提起上诉。一些分析师认为,案件可能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

  赫德森在裁决书中说,有关这项条款的上诉期间,医改法可以保持生效状态。

  美联社分析,这意味着医改法中其他生效条款短期内不会受这一裁决影响。

  奥巴马今年3月签署医改法案。根据这一法案,美国政府今后10年将投入9400亿美元,把3200万人纳入医保体系,将覆盖率从85%提升至95%,接近全民医保。

  不过,医改法案经总统签署后并不意味着全部条款立即生效,各项内容将分步骤、分阶段实施。

  共和党表示欢迎

  这不是美国联邦法院第一次受理有关医改法案的诉讼。联邦法院迄今已受理20多起针对医改法案的诉讼,有关强制医保条款的诉讼占较大比例。这些诉讼由州政府以及私有部门提起。

  赫德森是首名裁定强制医保条款违宪的联邦法官。弗吉尼亚州和密歇根州两名法官上月分别驳回原告起诉,裁定这一条款符合宪法。

  赫德森的裁决受到共和党欢迎。国会众议院共和党领袖、即将出任众院议长的约翰・博纳说,这一裁决“令人鼓舞”。

  明年1月初,新一届国会议员将宣誓就职,在国会中期选举中获胜的共和党将拥有众院控制权,在参院控制席位也有增加。

  国会共和党领导层先前说,他们控制众院后,首要“任务”之一便是废除奥氏医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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