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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食药监局开展“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5.9.24

  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弥勒市食药监局于9月21日至9月23日开展为期3天的“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把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对全市龚益民糕点厂、平氏糕点厂等月饼生产企业以及云牛乳业等乳制品加工企业重点检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月饼等中秋节令性食品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对沃尔玛超市、金方超市等食品流通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资质、月饼等食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回收登记销毁制度等情况;对烟厂餐厅、金鼎大酒店等餐饮单位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餐厨废物处理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8家,食品流通企业178家,餐饮单位326家,下发监督意见书37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家。

   弥勒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购买月饼时要认真查看月饼保质期和包装盒里外生产日期是否一致,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消费者需适量食用。消费者如果发现月饼等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行为时,请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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