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政函〔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部门,总政治部宣传部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部署,为办好2011年科技活动周示范和集中展示活动,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推荐和全国科普影视巡演活动。为开展好上述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科普图书指在新闻出版机构登记、有正式书号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原则上应是2001年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影视作品指由机构或个人制作,拥有知识产权的电影、电视和动画片等。

  二、推荐要求

  1. 作品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