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有328家药品生产企业、110家医疗机构制剂配置室,如果源头监管不到位,对于河北这样一个制药大省来说,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这几年,我们一直在探索如何通过强化技术监督来加强对药品生产的源头监管,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河北省药品检验所有关负责人介绍。

  前移技术监督管理关口

  “齐二药、欣弗等药害事件的发生,大都与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有着直接关系。”河北省某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认为,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院制剂室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对于严把原料和成品的出入关,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亟待加强,不仅是企业发展自身的要求,更是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中的体会。河北省药品检验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
年,该所组织全省药品检验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对全省328家药品生产企业、110多家医院制剂室的产品质量检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并不令人乐观。少数企业由于缺少必需的仪器设备或无检验用标准品,也没与有关单位签订委托协议,部分原辅料甚至成品不能全检。除此之外,检验原始记录不规范、质检部门负责人资质等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配置室都不同程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