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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暗示防病治病 “幼儿宝”6款食品被责令下架召回

2015.9.24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菊花、甘草、薄荷既是食品又是药品,但根据相关规定,作为食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9月23日,根据群众举报,位于琼山区红旗镇文明东路的一家鸿春堂药品连锁超市内,所销售的小儿鱼腥草颗粒、小儿山楂菊花固体饮料等6款产品外包装标注有产品成分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当天红旗食药监所接到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情况后,依法对该超市所销售的28盒相关产品原地查封,并责令下架召回。

   当晚,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对位于海口金盘路的海南鸿春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仓库进行检查。证实情况后,责令该企业下架、召回处理。当晚,该企业已按照相关规定,召回相关产品共计507盒。

   红旗镇一药品超市

   所售饮品涉及治疗功效

   22日,在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记者来到了红旗镇文明东路8路的鸿春堂药品超市。在该超市的非药品区货架上顶层,摆放着“幼儿宝”系列产品,其中包括小儿鱼腥草颗粒、小儿山楂菊花固体饮料等6款产品。

   “天气炎热,像这样的饮料冲给孩子喝,可以降火去暑。”一名销售人员不时向记者介绍道。记者随机拿了一盒“小儿鱼腥草颗粒固体”。在该产品包装上写有“本品以药食同源的菊花、甘草、薄荷、橘皮、白糖为主要原料……是居家旅行,儿童四季必备的健康饮品。”然而在该产品简介的右下方,则写有“草本健康知识,菊花:散风清热,平肝明目;甘草:清热解毒:薄荷:疏散风热,清利头目。”随后,记者以1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盒,并向红旗食药监所反映情况。

   当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给该所执法人员后,经过核查,最终确定该食品外包装涉嫌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当天下午,红旗食药监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药品超市检查,对所销售的小儿鱼腥草颗粒、小儿山楂菊花固体饮料等6款产品共计28盒进行原地查封,并责令下架召回。

   “幼儿宝”6款食品被责令下架召回

   记者了解到,该药品超市所销售的“幼儿宝”6款食品均由海南鸿春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配送发货。随后,记者向琼山区食药监局反映了相关情况。由于该企业位于龙华区,琼山区食药监局局长张佳安排相关人员,并联系龙华区食药监局,对海南鸿春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当晚8时,执法人员在该企业仓库现场发现,“幼儿宝”系列产品(小儿鱼腥草颗粒、小儿山楂菊花固体饮料、小儿菊花颗粒、小儿蜂蜜菊花颗粒、小儿金银花颗粒、小儿凉茶颗粒)外包装标注有产品成分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召回处理。当晚,该企业已按照相关规定,召回相关产品共计507盒。

   该药品连锁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按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召回该系列所有产品,并通知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上游供应商,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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