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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检第十一批液态奶均符合规定

2008.10.15

    质检总局抽检第十一批液态奶 均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徐博)记者15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对全国市场供应的液态奶进行了第十一次三聚氰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抽样产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据了解,样品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太原、济南、青岛、南京、杭州、福州、南昌、合肥、武汉、郑州等多个城市抽取,共抽检到57个品牌550批次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液态奶,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截至目前,质检总局从34个城市市场上抽取了9月14日以后生产的132个品牌5253批次液态奶样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质检总局要求,各大商场、超市要张贴检查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设置放心乳品柜台,保障市场充足供应优质安全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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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江西赣州市章贡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超市将含三聚氰胺的液态奶下架封存。9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上含三聚氰胺的液态奶,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下架退市。新华社记者 宋振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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