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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规实施 美白类市场整顿来临

2014.8.04

  一批新法规政策今起实施,对于化妆品行业的新规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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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行业新规

  为避新规 美白化妆品扎堆备案

  此前已经取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按照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要求,补充完成相关检验项目及资料后,国产产品按新产品提交注册申请,进口产品按变更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类别提出申请,原产品包装可使用至2015年6月30日。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的进口美白产品,可直接按照变更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的类别申请。

  已经在备案受理当中的美白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原有规定继续审查并核发备案凭证,但会督促企业及时补充完成相关检验项目及资料,按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重新申报。换言之,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允许生产并销售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6月30日后,所有宣称美白概念的产品,均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后,方可生产销售。

  广州某化妆品企业的法务负责人透露,其实要推美白新品,还是可以想办法的。他举出了三种路径:一是将已经备案的美白产品重新包装上市,比如对纸盒、瓶形、膏体颜色等稍作更改,但配方不变,便同样可以作为“新品”推出;二是在新规正式生效之前加紧办理备案,因为只要取得备案的美白产品便可允许生产并销售至2015年6月30日,还可争得一定的缓冲时间以适应新政策;三是在产品文案中规避“美白”、“祛斑”等字眼,以“去黄”、“去黯哑”、“提亮肤色”、“抑制黑色素沉着”、“改善皮肤暗沉”等描述代替。只是这些做法是否涉嫌违规,尚无法判断。

  新规出台 将规范美白化妆品市场

  有相关机构统计,截至2013年的市场调查数据显示,20到30岁消费者使用美白产品的比例已达到90%,31到40岁消费者使用美白产品的比例已达到85%,41到50岁消费者使用美白产品的比例也已逼近80%。

  其次,祛斑祛暗沉成为主流需求。特别是对于20到30岁年龄段的消费者来说,存在祛斑祛暗沉需求的达到88%,这一比例在30到50岁年龄段消费者中也在85%左右。

  再次,美白防晒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特别是对于20到30岁年龄段消费者来说,这一比例在2012年就已达到64%,到2014年更进一步增长。

  同时,随着中国女性护肤流程的日趋复杂,也导致对美白产品的需求成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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