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17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工作会议在合肥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十一五”时期稽查工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稽查工作思路和目标。未来五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重点是加快建立与监管形势、现行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新机制,着力推进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努力实现监管手段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管理科学化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一五”时期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了全国人大修订《刑法》中关于假药犯罪的条款,确立了新的、更符合执法实践的定罪量刑标准,推动出台了打击假药“两高司法解释”,基本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对健康危害认定困难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对假药犯罪的打击力度。稽查工作机制建设取得重大创新,建立了13个部门联合打击假药的综合治理打假工作格局,创造性地建立了多个区域打假协作机制,同时,创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药品抽验、广告监管等工作机制。稽查工作信息化取得重要进步,国家局已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网稽查业务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国家局与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稽查工作信息的及时交流,启用了基本药物监督抽验信息平台、药品检测车信息系统和数据网络管理平台,开发了广告审查管理系统,实现了监测数据的全国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