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3月30日权威发布: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的最新信息分析,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情况趋于稳定,周围环境放射性水平呈继续下降趋势。

  3月30日,在我国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宁夏部分地区空气中监测到来自日本核事故释放出的极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其对公众可能产生的附加辐射剂量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自然辐射源的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相当于乘坐飞机飞行2千公里所受的宇宙射线照射量的千分之一,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综合世界气象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北京区域环境紧急响应中心、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监测分析认为,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不会对我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