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欧盟将正式把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欧盟的这一地区性法律规定将不仅适用于欧盟航空公司,在欧盟境内起飞和降落的非欧盟国家航班也将被强制划入征税范围。自该决定公布之日起,各国航空业的抗议声就从未间断,尤其是对该征税措施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减排效果等提出了一系列质疑。当今国际社会不乏多边对话平台,解决全球航空碳排放问题,平等协商对话才是通向这一目标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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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估算,全球航空公司2012年为ETS体系的支出至少将达到24亿欧元。根据欧盟规定,ETS体系将航空公司2004年至2006年间的平均排放量作为参照,2012年给予航空公司该排放量的97%作为排放总量指标,其中85%的排放额度可免费获得。

  欧盟负责气候变化事务的委员康妮·赫泽高通过发言人告诉本报记者,航班产生的碳排放影响是不分国籍的,因此对所有航空公司都一视同仁。碳排放份额的15%将用于拍卖,拍卖所得将用于欧盟和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资助包括航空运输业在内的实现低排放研究和项目。国际民航组织几年前就认为,相比较于税收或其他收费等,收取碳排放费用是解决航空排放最有效的经济措施。因此欧盟认为,把航空业纳入排放权交易体系完全符合国际法,也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该发言人还表示,欧盟已经和中航协、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及中国航空业代表就此问题进行了磋商,并同意继续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