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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部门责任划分应更清晰

2015.3.30

   由于最基层环保部门往往与被监管对象关系不一般,如果省级部门当甩手掌柜,最基层环保部门就可能放任自流,排污企业自然不会把环保监管放在眼里

   近日,甘肃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因向腾格里沙漠违法排污受到查处。记者调查发现,荣华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污的行为,就发生在甘肃环保大检查期间。针对荣华公司排污问题,群众曾向环保部门举报,但省级环保部门对群众举报信件只批转而没有深入调查检查,地方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后,不认真检查和严格执法,甚至不真实反映情况,隐瞒违法事实(3月28日《新京报》)。

   这条新闻让人看了很惊诧。按理说,在环保大检查期间,企业应该收敛自己的排污行为以防止被查,然而,荣华公司却偏偏在大检查期间顶风作案, 这种有意对抗检查的底气从何而来?原因似乎不太复杂,即地方环保部门不作为,导致荣华公司违法排污的胆量越来越大。换句话说,在这家企业眼里,所谓的环保大检查只是一种形式主义,所以没有真正放在眼里。

   从记者调查来看,这家企业有悠久的污染史,2003年其作为大股东的相关企业就因为污染问题被责令停产整顿;2008年又因为污染问题被环保部挂牌督办。这样的“惯犯”在大检查期间竟然继续排污,可见当地的环保监管是多么松懈。而且,至少两级地方环保部门都存在不作为的问题,省级环保部门曾对群众举报“只转不查”,当地环保部门既不严格执法也不如实反映情况。

   如果省级环保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不当甩手掌柜,而是亲自查处,显然,一方面会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履行职责;另一方面,该企业也没有胆量在后来的大检查期间排污。因此,有必要解析省级环保部门为何对群众举报“只转不查”。笔者以为,应该不外乎四个原因,一是习惯了“只转不查”当甩手掌柜;二是存在官僚思想,认为查处是当地环保部门的责任;三是没有真正重视群众举报的问题;四是以行政管辖权为借口。

   在现实中,不仅是甘肃省级环保部门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其他一些地方的省级部门也存在类似现象,即对待群众的举报、投诉,不是亲自去查,也不是亲自答复群众,而是把这些工作统统“甩”给了下级部门,下级部门往往会继续逐层向下“甩”,那么,最基层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执法,是否认真答复举报的群众,就变成了一个问号。所以,习惯于当甩手掌柜的部门,不仅会冷了举报人的心,而且有可能是在纵容企业继续违法。

   目前,荣华公司已受到经济惩罚,其负责人也被查。武威市、凉州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已被停职并接受审查。有关方面能够依法处置,值得肯定。但也要看到,“只转不查”的省级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却没有被追究责任。这样一来,今后再接到群众举报后,该省级环保部门仍有可能继续“只转不查”当甩手掌柜,把一切责任向下推卸,自己则不会承受工作压力,也不会被追责。

   笔者以为,甘肃省环保部门“只转不查”的现象提示我们,制度层面对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哪些污染问题该省级部门亲自查处,哪些问题该市级部门、县区部门查处,应该进行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上级部门层层转嫁查处责任。由于最基层环保部门往往与被监管对象关系不一般,如果省级部门当甩手掌柜,最基层环保部门就可能放任自流,排污企业自然不会把环保监管放在眼里。

   就甘肃省级环保部门“只转不查”的问题,应该启动调查追责程序,看看有关负责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而明确各级环保部门的调查检查责任,则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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