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化妆品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校核和勘误。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曹  蕊

  联系电话:010-88330452

  电子邮件:caorui@sda.gov.cn

  附件:

  1.《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情况说明

  2.《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1)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