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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伪装工厂生产流向百姓餐桌

2013.2.25

“猪肉每斤5元钱,可以长期供应,你要不要?”5年前的一天,沂南县城一家熟食店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进门就开宗明义。店老板孙军打量了一下这位自称刘强的生意人,长期从事食品加工的孙军心里明白,猪肉市场价格每斤十几元,5元的价格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

看到刘强欲转身离去,孙军叫住了他:“那就先送一批来看看吧。”刘强送来一批病死猪肉后,孙军试着加工成香肠出售,顾客竟没什么反应。从此,刘强成了孙军熟食店稳定的猪肉供应商。刘强以每斤5元的价格将猪肉卖给孙军,孙军加工成香肠后以每斤30元的价格出售。5年时间,刘强先后向孙军供应病死猪肉2万斤,孙军获利18万元。

刘强的猪肉是从哪里来的呢?原来,刘强平时就在临近村里和屠宰场转悠,遇到有病死猪,他就以每斤一两元的价格买下,在自己家里偷偷屠宰,然后以极低的价格推销给熟食店。近日,刘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沂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孙军的案件正在审理中。法官问他们为何敢买卖病死猪肉?刘强说:“农村病死猪狗,高温后食用的现象很普遍,没感觉到有多大危害,而且挣钱快,就干了这一行。”孙军的回答如出一辙:“开始试着销售了部分病死猪肉加工的香肠,发现顾客没什么反应,觉得没问题,所以才敢长期使用。”

“不少问题食品走上餐桌的流程和以上案件相似,有些人认为食品有点问题不会危害健康,不少人认为少量制售问题食品不是犯罪,在这方面存在模糊认识,点多面广是问题食品的一大显著特点。”省法院刑二庭法官张运通说,相当一部分问题食品都是一些个体人员小规模制售流向餐桌,这一过程就发生在城乡群众身边。由于分布广泛,给执法部门查处带来不少困难。

企业化、大批量的制售问题食品,一般十分隐秘。莱阳市的孟亮为了生产伪劣奶粉,招募了工人,赁厂房、购置设备,对外宣称生产食品,俨然一个正规的大型食品加工厂。然而,他们只是通过购入廉价的原料奶粉,用假冒名牌的包装袋进行包装的方式,加工假冒“贝因美”“飞鹤”“伊利”等品牌奶粉销售。一箱不到一百元的奶粉,经过一番“化妆”变成数百元的名牌奶粉。他们的加工窝点涉及海阳、莱西、临沂、沈阳、郑州等多地,犯罪行为涉及江苏、浙江、河南、广东、黑龙江等12个省。由于有正规公司作伪装,三年多时间里,他们假冒8个厂家22个品牌,制售假奶粉价值1000余万元。不久前,伪劣奶粉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而致案发。最终,孟亮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25万元。

结合大量食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实践,张运通说,为了牟取更大的暴利不被发现,不法分子要成立公司、开设工厂等进行伪装。如临沂办理的一起加工病死鸡的案件,就隐秘在一个偏僻小村的村头食品厂。公安机关追逃时,进入搜查才发现了这一病死鸡生产窝点。大宗问题食品的生产流通,大都是先在用于伪装的工厂里大批生产,再化整为零,通过各类批发零售商卖到消费者手中。

据悉,今年省法院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列为全省法院重点工作,将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食品犯罪分子,特别是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在依法判处犯罪分子自由刑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

“问题食品的产生,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物流运输、出售等环节,可以说缺一不可,只要堵住其中一个环节,就能防止问题食品‘走’上餐桌。因此,切断问题食品的通道十分重要。”省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孙冠进说,问题食品点多面广,农业、畜牧、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各行政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以确保在各个环节切断问题食品的流通渠道。另外,问题食品的生产流通过程往往就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消灭问题食品必须发动群众举报,打“人民战争”;让老百姓自觉自发地在任何一个环节抵制、举报问题食品,甚至对举报问题食品者给予道德褒奖和经济上的重奖,才能让问题食品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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