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山东出台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2016.1.13

  记者获悉,为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其依法诚信经营,近日,省局出台《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五方面对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进行管理。

   一是在信息归集方面引进“数据集成”理念。充分利用“智慧监管”工程的成果,将信用信息与已经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审批系统、监管系统、审评系统以及稽查办案系统中的信息实现共享,数据自动抓取归集。

   二是在信用约束范围方面实现全覆盖。不仅要覆盖省内“四品一械”的所有持证单位,也要记录和约束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无证单位(或个人),同时还要记录和约束在我省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省外企业。

   三是在信用评价方面统一记分标准。加大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事件的记分力度,而对情节轻微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从轻记分。

   四是等级设计方面对部分轻微违规企业适当“留白”。加强信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褒奖诚信、惩戒失信”,重点抓“两头”,对于中间地带的管理相对人既不要划到“基本守信”等级,也不要划到“失信”等级,避免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失信”单位。

   五是将褒奖与惩戒有机地融为一体。把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与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管理措施,真正实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扎实推进,省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提出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措施,逐步建立起具有我省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