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将有全科医生,今后几年内还将实现每万名城乡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昨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会议指出,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目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到2012年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