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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 要求企业公开排污信息

2013.11.15

  11月15日 从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浙江省本月已正式启动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明确要求1000多家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率先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发布相关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15日,登入该平台时可发现,系统要求企业录入的监测信息包括手工和自动数据两种,污染类型则包括废气和废水等,监测因子有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等。

  同时,该系统还要求企业公布自行监测方案,其中就包括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监测指标等信息。

  浙江省环保厅监测与信息处处长张福健介绍,相关企业可选择录入自动监测信息,也可以选择手动监测信息。但需要明确的是,监测信息平台要求公开的不仅是氨氮、总磷等一般监测项目,还包括企业在通过环境评价要求时,所列明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监测方案等。

  据了解,浙江省不少企业尚未设立自行监测机构或委托监测,现有自测能力的企业存在自测行为不规范、自测数据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为此,浙江省环保厅要求排污企业增加资金投入,建立或委托监测机构,制定自测方案,开展自测工作。

  张福健说,现阶段,浙江要求公开的是1000多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随着工作深入,也可能深入到省控等企业。

  不过,记者浏览监测平台发现,目前还仅是一部分企业公开了相关信息,包括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标排口、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湾等多个标排口都未尚未有相关信息。

  张福健表示,目前,该平台还在试运行阶段,正式运行的时间是在明年1月1日。他表示,建这个系统的意义,主要是让企业有环保的社会责任意识,“只有通过监控,才能知道自己排放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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