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与美国国家工程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有效期3年
6月25日,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与美国国家工程院院长查尔斯·威斯特代表两院在北京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两国现行法律和规定下,根据双方财力,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促进工程科技领域和相应的工程科技产业间的进一步沟通与合作。
双方将通过互访、联合举办研讨会、开展共同研究等形式,为中美工程科技界的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官员和企业家等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
双方将重点选择举办双边工程前沿系列研讨会,在能源与环境领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方面开展共同研究。此外双方还将通过举办战略科技政策论坛,以及在具有国际和区域重要性的领域,如气候变化、能源与资源保护以及其他重要的社会议题方面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等形式,优先开展合作。
这份合作备忘录有效期为3年。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两国现行法律和规定下,根据双方财力,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促进工程科技领域和相应的工程科技产业间的进一步沟通与合作。
双方将通过互访、联合举办研讨会、开展共同研究等形式,为中美工程科技界的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官员和企业家等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
双方将重点选择举办双边工程前沿系列研讨会,在能源与环境领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方面开展共同研究。此外双方还将通过举办战略科技政策论坛,以及在具有国际和区域重要性的领域,如气候变化、能源与资源保护以及其他重要的社会议题方面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等形式,优先开展合作。
这份合作备忘录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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