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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米”项目未经卫生部审批

2012.9.12

  “黄金大米”项目未经卫生部审批 开展涉人生物医学研究国内外均有明确规定

  本报北京9月11日专电(驻京记者 王乐)在今日召开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近日广受关注的湖南“黄金大米”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目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开展大量调查工作,并形成阶段性调查结果。

  根据通报,中国疾控中心直属单位均未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相关论文所述内容也未按规定提交卫生部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没有经过卫生部审批。

  疾控中心科学审查委员会已联系论文责任作者汤光文,要求提供论文所述研究的相关材料和详细实施过程说明,要求美国塔夫茨大学对该项目开展调查,提供详情报告。

  邓海华称,卫生部对于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的伦理研究有着明确规定。国际上也有相关准则,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和世界卫生组织曾联合制定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事实上,国内也一直结合我国实际,遵循国际惯例。比如,卫生部在上世纪就成立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2000年成立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重大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咨询和审查。2007年卫生部还正式印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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