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岸一工地里,运泥车驶过,灰尘滚滚

  针对颗粒污染物日益突出的问题,结合惠州实际情况,《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惠州落地扬尘污染控制提出实操细则。据悉,该《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工地成防治重点防治费用须纳入预算

  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房屋拆除、采石取土、物料运输与堆放、混凝土搅拌、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其中,煤炭、砂石、灰土、建筑垃圾物料等最易产生粉尘颗粒物。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拆除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工地、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区域、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车辆等全部囊括进《办法》。其中,《办法》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同时,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依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