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中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的工业原料,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在60%以上。长期以来,资源税从量计征税负低且税收“费化”严重,导致煤炭行业增长方式相对粗放,由从量改为从价计征已渐成各方共识。

  贵州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处长杨秀斌说,从近3年来的统计数据看,贵州资源税收入不足5亿元,占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非常小,是典型的“小税种”之一。

  “现行从量计征模式下,税收‘费化’情况较为严重,税制功能弱化明显。这造成了一种与税收经济规律完全相反的奇怪现象:价格越高征收率越低,企业利润与资源税税负成反比。”杨秀斌说。

  长期致力于煤炭行业发展研究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岳福斌说,煤炭行业负担重长期存在,在十年景气时期,煤炭企业依靠相对粗放的生产方式,克服了过重的税费压力,延续着向规模和价格要效益的发展路径。

  “十年景气掩盖了矛盾,但2011年10月行业拐点出现,矛盾再次凸显,客观上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煤炭税费制度体系。”岳福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