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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新闻》:科研课题制“闸门”松动

2009.8.05

  正在中关村示范区试行的科研课题经费改革,让现存的一些违规行为合法化,但尚未触及现行课题的根本问题

  对于日前启动的中关村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经费试点工作,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穆荣平反应平静,他说:“中关村试点涉及的机构和项目比较少,不会带来太大的震动。何况这只是科研管理体制机制重大变革前的一个过渡性措施。”

 

  让“潜规则”合法化

  此次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市科委等部门联手推出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试点管理办法》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试行)》,其最牵动科研圈神经的变化即是列支间接费用的试水。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关村管委会原主任戴卫介绍,此前科研经费没有按照国际上通行的“间接费用”和“直接费用”分开核算与管理,而是采取提取管理费的办法。

  问题是,当前政策允许提取的管理费远低于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而且现行制度规定,人员费用不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承担单位的财政负担,也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因此,科研圈内对现行经费管理制度多有诟病。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中列支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按照试点单位的性质,按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10%~20%的比例计提。

  “实际上这是让一部分违规行为合法化。”穆荣平说。他认为此项政策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关村科技资源的整合及人才激励,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课题制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问题是,允不允许项目预算中加大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费比例,让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承担人员绩效的考核与激励,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的决策。也就是说,政府是不是愿意把现在的5%管理费提高到10%或者20%拨给项目依托单位,而不是允许课题组从课题经费中拿出10%或者更多来用于人的激励。

  穆荣平认为,这次试点并未触及现行课题制的根本问题:其一,没有改变“激励争取项目”的政策导向。试点只是进一步强化了课题组长的经费使用权利,有可能“激励”课题组多头申请课题,而不是集中精力提高课题完成质量。其二,没有调动项目依托单位加强科研管理与质量控制的积极性和调控能力。

 

  变革路线考量

  中国现行的科研课题制以课题组为一个经济单元,课题组长(PI)对经费的使用具有支配权。所以PI们特别容易接受课题制。长此以往,一些课题组长更倾向于关注争取项目,而少于关注课题本身的完成质量。

  对此,穆荣平提出的建议是,以研究单元为主体,从课题经费中提取较高比例的管理费,以加强课题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与支撑服务。对研究人员的激励应当以一个研究单元,而不是一个课题来考核和激励。课题组给自己发钱当然是多多益善,研究所则有考核制度。比如,以单位来考核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的绩效,研究工作做得不好,考核的绩效就不会好。

  但这一思路在科技界也有反对意见,理由是,国家财政已经给研究机构拨款,再从课题经费中提取大量管理费属于双重拿钱。

  对此,穆荣平认为:中国现行课题制的软肋在于课题完成质量的管理不到位。原因之一就是管理部门人员少,不可能管得很细。因此,政策导向应该是考核课题完成情况,而不仅是课题申请情况。此外,“如果由课题承担单位来管理,可能会使经费使用更合理”。

  不过,这意味着研究所要付出更多的管理成本。戴卫在启动会上也指出,在保证科研投入条件的同时,有关部门应注意加大经费监管服务力度。

  但现在研究所只能从课题经费中提取5%的管理费,这让研究所无力承担更多管理责任。穆荣平认为,如果一个项目有20%~40%的管理经费划到项目依托单位,则有利于依托单位加强对项目人力物力的支撑,也有利于依托单位的发展壮大。其实,研究人员能争取到课题,也是项目依托单位品牌的影响,如果没有单位品牌,个体也很难争取到经费。

  此外,穆荣平认为现在的课题制也不利于团队合作,中国政府对科研经费的投入量在急速增加,这对现行的课题制也是一种挑战。对于大工程项目,课题制肯定不行。有多少个课题组长决定经费使用,就有多少个利益团体,就很难形成创新合作干大事的发展局面。

  “在科技能力显著提升、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的今天,目前实行的课题制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科技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制约了科技大发展。课题制需要实行大的变革。”穆荣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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