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从两起生态事件看征收环境税的必要性

2008.3.06

在昨天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不约而同地提出,建议我国尽快开征环境税,以应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中国财经报》2008年3月4日报道)。

看到这则新闻,让笔者立刻想到了PX与蓝藻,一个事关清新的空气,一个事关干净的水。PX背后是中国重化工业方兴未艾的背景,市场上对二甲苯供不应求、价格高居不下的现实,让厦门这样美丽的海滨城市也无法拒绝经济发展的诱惑。蓝藻背后是太湖流域16年治污的毫无效果。

无庸置疑,这两起生态事件清晰的表明污染正在成为公众需要长期面对的日常负担,因此此时政协委员提出征收环境税可谓顺民心达民意。我们知道自上世纪70年代起,世界各国逐步把环境税作为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政策。荷兰开征环境税费时间最长,1971年-1996年间环境税收已占荷兰国家税收的2.5%。上世纪90年代,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机构,也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环境税手段得到了国际上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然而,受片面的发展观、政绩观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和企业仍存在以破坏环境、污染自然、掠夺资源作为经济发展代价的现象,一些恶性的环保违法事件不时发生,给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极大的危险,也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埋下隐患。虽然中央多次出台政策治理,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而我国目前实施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以收取各项费为主,征税为辅,并且这些少量的税收措施还是零散地存在于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有关规定中,很难发挥遏制减少环境污染的合力作用。

此前,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并活跃在我国宏观经济和财税领域的知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准备一个“把环境税提到议事日程并尽快出台”的提案。因此,从经济学角度看,在这个时候建立一种约束和补偿机制,以便将环境成本尽可能地内部化,让一切环境资源的使用和损害者,充分承担与其行为相称的环境责任,进而有效地节制自己的环境行为是切实可行的,通过这样一种机制,也能为环境资源的再生产,提供一种制度化的补偿通道,从而维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在这种情况下,开征环境税,让环境污染者、资源过度使用者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通过税收手段来解决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是我国改善环境治理现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而此前广泛实施排污收费制度,为实施环境税制度奠定了基础。排污收费制度已经实施10 多年,使得“污染者付费”这一环境税收的经济本质和精髓已深入人心,而且我国目前已形成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也为环境税制度的实施也奠定了法律基础。

因此,目前中国开征环境税和完善环境税收政策已具备了可行性。在此时此刻研究开征环境税,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环境税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表现。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