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评审员: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测量审核工作的开展,根据认可委(秘)(2010)16号《关于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相关事宜的通知》的安排,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原测量审核实施机构和参考比对机构重新进行指定,,并于2011年1月3日公布了第一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为满足实验室认可的需求,经CNAS对有关申请机构申请材料的审查确认,现予以公布第二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和领域范围。指定机构和范围详见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中的能力验证提供机构清单。请有关机构和评审员等各方予以关注。

  CNAS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会随着认可工作的需求变化以及被指定机构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补充和调整、公布和在“能力验证专栏”中更新,请各有关机构、人员继续予以关注。

  再次重申,自2011年1月31日起,CNAS原指定的测量审核实施机构和参考比对机构的指定资格终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