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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投资逾10亿实施治气八大工程近1000个项目

2016.5.17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桂林将实施“砖、煤、石、油、车、渣、泥、电”八大工程近1000个项目,投资逾10亿元,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桂林市环保局局长邓学云介绍,2012年~2014年,桂林市PM10浓度值呈逐年上升趋势。针对城市空气质量逐步下滑、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的形势,2015年桂林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工作,实行一县一状、一区一状、一局一状差异化设置指标的考核方式,重拳整治建筑工地、砖厂、采石场、燃煤锅炉、渣土运输等。

  经过一年治理,2015年桂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6天,同比增加46天。PM10均值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6%;PM2.5均值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7%。

  “桂林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邓学云表示,目前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广西范围内仍然靠后。

  据介绍,桂林市是一个典型的向南开口的喇叭口盆地地形,污染带很容易在盆底堆积。另外,由于山脉的阻挡作用,污染一旦形成,很难向外扩散稀释。

  加上部门间协调机制还未有效形成、问责机制尚未落实到位、企业主的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燃煤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依然突出等原因,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控压力较大。

  据悉,八大工程中的“砖”主要是指在完成原有109家砖厂整治任务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将整治行动扩展到全市其他县的200家砖厂。

  “煤”是继续开展六城区、灵川县、苏桥园的燃煤锅炉整治行动,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152台锅炉的整治和验收,并通过责任状的方式扩展到全市其他县400多台锅炉的整治。同时,对禁用高污染燃料区的工业及生活用煤进行严格管理。

  “石”是巩固去年采石场的整治成果,对全市其他县100多家采石场开展专项整治。

  “油”即对漓江及“两江四湖”233艘旅游航线各类营运机动船舶的排气进行专项整治,对还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63家加油站完成整改任务,并在10月底前完成所有286项的油气治理验收工作。

  “车”是继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机动车污染在桂林市占比达到了1/3强,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桂林市坚持鼓励淘汰和强制淘汰相结合,限行未淘汰黄标车。

  “渣”即对渣土车和道路扬尘的管理。近年来,道路扬尘污染一直是桂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个顽疾,今年,通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强化,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这两项工作中的职责,并纳入绩效管理,落实职责。

  “泥”是开展混凝土搅拌场、预拌砂浆及运输车辆的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的严管重罚,建立对建筑工地的长效管理机制等。

  “电”是按国家最新要求,对永福国电实行超低排放改造,预计投资2000万元。

  同时,桂林市将重点突出“一机制二严治”,即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问责机制,严治尘和严治油气。

  “虽然压力大,但我们制定了更有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通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问责机制,有信心打赢大气防治攻坚战。”邓学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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