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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

2017.2.09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陕西省环保厅2月8日举行发布会,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这是陕西省首次发布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据估算,2月10日这一标准正式实施后,陕西8个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总量可达65%以上,陕西全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将在现有水平上削减至少20%以上。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高阳表示,雾霾形成离不开PM2.5的“巨大贡献”。PM2.5的形成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在大气中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铵盐之类发生反应,形成二次有机溶剂,加剧了PM2.5的形成。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化工、医药、电子制造、家具等行业。

  本次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对8个主要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工艺管理要求、监测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初步估算,这一标准实施后,陕西省将有78%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到更加严格的标准限制。所涉及的汽车制造、印刷、木制家具、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等8个主要行业。

  高阳说,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比,陕西省地方标准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标准还充分考虑行业差别、地域差别、企业差别,将关中地区与陕南、陕北区别对待,对关中地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同时,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实行了分类管控,明确新建企业必须立即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现有企业”给予了1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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