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饶毅《减少中国科学界浮躁的一个必要步骤》一文,提到中国科技界招博士后的话题,引起本人共鸣。

  在欧美国家,拿到科研经费的“老板”,不管是资深的终身教授,还是初出茅庐的助理教授,在招聘博士后的权利上没有差别。不存在只有正教授才有资格招博士后,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只能招技术员或硕士生的规定。能否招博士生和博士后只取决于所在大学是否有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的资质,与“老板”自身资历不相干。

  申请到科研经费即可招收博士后的道理很简单,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申请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竞争都很激烈,任何一个基金组织,都不会贸然将经费批给一个水平低下的申请人和资质条件不够的单位。因此,获批某一级别的科研基金通常反映了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的实力和水平。

  而按照国内规定,海归回国后,即使申请到科研经费,并不等于就能招收研究生。要招收研究生,首先,海归自身须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这个申请资格的时间须等到每年某个特定季节。报批后,还得坐等每年一度的研究生报考,如一切顺利,等研究生上完大约一年基础课后,才能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而申请的研究课题须在3年内完成,等硕士生能进实验室,申请的项目也该结题了。